冯小刚赢麻了 全球通讯
文 | 李德林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从来没有想过跟娱乐圈的交集,会是一场官司开始的。
今年5月的一天,我们突然接到了北京互联网法院的一张传票,掌柜的很吃惊,我们干过财经记者,对法律和监管很熟悉,一向遵法守法,怎么会被人告了呢?
打开传票一看,你猜告我们的是谁?好嘛,原来是大名鼎鼎的导演冯小刚,他委托北京爱申律师事务所的一位范姓律师来打官司。
难道是因为掌柜的之前在节目中讲过冯小刚,他气不过要来理论理论?那掌柜的很欢迎啊。
可是一看到起诉状,掌柜的简直是惊掉了下巴。原来冯小刚告我们,不是因为别的,是因为德林社公众号上的文章用了他的几张照片。
冯小刚以肖像权纠纷为由,向我们索赔经济损失15万元。
你说巧不巧,掌柜的另一个朋友,也接到了冯小刚的诉讼,案由同样是肖像权纠纷。
我朋友一听说,就跟我说,几张照片索赔10几万,并且不止告我们一家,这看着像是以牟利为目的的维权。我当场就反驳他了,冯导至于吗?他不缺这钱,也不想想在华谊兄弟对赌一案中,轻松赚了几个小目标,靠自己的照片维权来挣钱,寒碜,不至于不至于……
冯小刚和他的律师既然都出招了,那我们就得接招啊。
我们信任北京互联网法院会给出经得起考验的判决。当初,北京互联网法院成立,有一项重要目的就是为了发挥司法在推动网络经济创新发展、保障网络安全、构建互联网治理体系方面的职能作用。
如果冯小刚和为他代理的律师,真是像朋友说的牟利性质的维权,肯定不会得到支持的。
在庭审中,我们亮出了三个核心观点:
一,我们文章写冯小刚及用到冯小刚的图像,是出于公众利益,比如其与华谊兄弟的对赌,可是关乎几万股民的利益。
二,我们在使用冯小刚照片时,未有任何商业利益行为,包括植入让人引起误解的广告等。
三,冯小刚作为公众人物,享受了曝光带来的利益,不能转而将引用他图片的一些新媒体平台进行诉讼索赔,这置公平正义何在?
最后,经过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判决,我们赔了冯小刚经济损失800元,案件受理费冯小刚负担了535元。如果真要是牟利性诉讼,这一笔冯小刚只赚了265元啊?再扣掉律师费,冯小刚赢麻了?
所以,我说不至于嘛,这么大一导演呢。
冯小刚作为知名导演,在享受曝光带来的巨额收益时,有没有想过跟上市公司对赌,上市公司是公众公司,任何的风吹草动,都会受到关注。只享受利益,不接受关注?对不,资本市场不惯你这毛病,以后,我们会一如既往地关注。
只是冯小刚那照片不用也罢!
娱乐是个名利场,A股更是一个利益场。生旦净末丑,每天都有各种故事上演。无论是明星,还是商业大佬,进入A股,就要有接受各方关注的勇气,否则就不要揽那瓷器活儿。面对冯小刚的官司,也许,老百姓会说,大年初一看黄历,来日方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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